第655章 这条龙,我要定了

作品:《北境领主:开局救下精灵少女

    赖斯的营帐扎在联军后方十里处的一座矮丘上。


    和弗兰顿那边漏风的军帐不同,他的营地虽然只有两千人的规模,却扎得极为规整:


    帐篷间距精确到步,马厩与兵营之间彼此相隔,巡逻路线以矮丘为圆心向外扩散三圈。


    没有旗帜乱飘,没有杂乱争吵,没有缩在墙根搓冻烂脚趾的士兵。


    两千铁骑分四营驻扎,每营五百人,每人配双马,战马和行军马轮换骑乘,草料按顿定量。


    甚至连马粪都有人定时清理,堆在下风口统一掩埋。


    此刻,身为总指挥的赖斯坐在军帐里。


    帐内点着两盏铁架油灯,灯芯修剪得很短,火焰安静,不跳。


    一张折叠行军桌摆在正中,桌面上铺着一块鹿皮。


    皮面干净,没有多余的东西——一壶水,一盏空茶杯,一把出鞘的长剑横在桌沿。


    帐帘被掀开,格伦走了进来。


    这位副官从弗兰顿的营地骑了十里路回来,身上却看不出半点风尘。


    他在帐门口站定,脱下手套,等赖斯抬头。


    赖斯没抬头。


    他坐在行军椅上,左手握着剑柄,右手捏着一块沾了细砂的羊皮布,沿着剑脊缓慢地推过去,金属和砂粒摩擦的声音很轻。


    虽然赖斯身为六阶术士,魔法要比刀剑实用得多——但再怎么说,这把佩剑都代表着他的身份。


    “说。”


    格伦将自己一路的所见所闻都如实转告。


    赖斯手上的动作一顿,忽然冷笑一声:


    “一个连自己队伍都管不住的人,凭什么坐北境大公的位子?他们祖上的那点功劳,早就被败光了。”


    格伦没接话。


    他跟了赖斯这么多年,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当哑巴。


    赖斯把剑举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


    剑身映出昏黄的火焰,没有一处斑点。


    他满意地将剑插回鞘里,起身走到桌前,拉开鹿皮下面压着的一卷卷案宗。


    而这些案宗都只有一个主题:


    霜龙。


    说实在的,如果只是为了北境这点破事,为了弗兰顿搞不定自己侄子这种家务纠纷,他犯不着亲自跑一趟。


    派格伦带队来盯着就够了,又不是南境那群难缠的叛军。


    赖斯可是帝国二皇子,手里攥着北境三个行省的税赋和两万常备军的调令,他的时间比


    弗兰顿全部的附庸领加起来都值钱。


    能让他愿意亲自来的原因只有一个:


    冷杉领有一头霜龙。


    龙族从这片大陆上消失了多少年?三百年?四百年?没人说得清。


    大陆上最后一次有可信记录的龙出现在南方的焦岩群岛,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了。


    龙变成了壁画上的图案、吟游诗人嘴里的故事、贵族家纹上的装饰。


    大多数人哪怕活一辈子,也见不到一片龙鳞。


    但所有人都记得龙意味着什么。


    一只成年龙类是可以彻底摧毁一个王国的,即便是整个诺尔登恩帝国的高层战力全出,也最多能打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凯尔&183;克兰,一个被家族流放到北境边陲的年轻人,手里却握着这张毫不讲理的牌。


    他凭什么?凭什么是他?赖斯每想一次就觉得荒谬。


    不是愤怒,是真的觉得荒谬。他在北境要塞喝了三年的雪水,啃了三年的冻肉干,杀了数不清的兽人和魔物,然后带着军功回到帝都,得到的只是一道让他回封地的旨意。


    赖斯用了十二年时间建立自己的势力、拉拢军方、筹备争位,每一步都走在刀刃上。


    而那个男爵什么都没做,只是被扔到了北境边陲,然后莫名其妙就多了一条龙作为助力。


    凭什么?


    赖斯把案宗卷起来收好。


    嫉妒归嫉妒,计划归计划。


    正是因为那头龙的存在,他才选择了现在这套方案而不是别的。


    他的计划并不复杂。


    让弗兰顿先撞上去。


    五千乌合之众,十几面不同的旗帜,半个月的粮食,一个连辎重车都管不好的指挥官——这支队伍唯一的用处就是消耗资源。


    等双方都打残了,两千重甲铁骑碾过去收场。


    赖斯的骑兵不是弗兰顿手底下那些拼凑出来的杂牌,而是真正经历过战火洗礼的铁血战骑。


    至于那只霜龙的威胁,赖斯倒不担心。


    如果那只霜龙是成年体的,那整个诺尔登恩帝国早就岌岌可危了,那个凯尔哪还能缩在北境不挪窝?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那只霜龙是幼年体,甚至可能刚破壳不久,实力有限。


    既然如此,那将其捕获驯养可就简单多了。


    如此一来,只需要他略微出手,凯尔的领地、工坊、矿藏——以及那条龙,自然全部归他。


    至于弗兰顿……呵。


    打赢了?那就是功臣。北境大公亲征,平定叛逆——多好听的话,写进邸报里体体面面。


    然后呢?赏一个没有矿产的封地,挂一个不痛不痒的虚衔,让这位年迈的公爵回家含饴弄孙,写一本没人会翻第二遍的回忆录,在壁炉前慢慢老死。


    北境大公的实权,自然要交给一个“更合适的人”来打理。


    打输了?


    赖斯端起茶杯,发现里面早就空了,又放下。


    打输了那就更省事了。


    一个倾举族之力都收拾不了自家侄子的北境大公,败军之将,丧师辱爵——那帮老狐狸最擅长干的事就是踩落水狗。


    不用他赖斯亲自开口,眼红克兰家族地位的人有很多。


    北境大公的位子一空出来,他有十个人选可以往里塞,每一个都比弗兰顿更能干,也更听话。


    所以这一仗,弗兰顿赢也好,输也好,他赖斯都不亏。


    唯一让他亏的情况是弗兰顿不打。


    但弗兰顿没有不打的选项。后面两千铁骑跟着,他往前是战场,往后是坟场。


    格伦送过去的那些信,问候也好,关切也罢,意思都一样:走,别停。


    赖斯伸手把灯芯拨暗了一些。


    帐篷里的光缩成一小团,贴在油灯底座周围晃了晃,安静下来。


    他在床上躺下,没脱甲,也没盖毯子。


    帐外的风刮过矮丘,呼呼地响。


    赖斯闭上眼睛。


    脑子里最后闪过的画面不是弗兰顿那张写满焦虑的老脸,也不是地图上那些杂乱的标注。


    最后留下来的只有一个画面:


    从所有情报碎片里拼凑出来的,模糊而巨大的白色轮廓。


    这条龙,他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