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乌合之众

作品:《北境领主:开局救下精灵少女

    北境联军的行军第九天,天没亮就开始下雪。


    不是那种漫天飞舞的大雪,而是细碎的冰粒混着北风一阵一阵地甩过来,打在铁盔上沙沙作响。


    弗兰顿骑在马上,领口竖起来还是挡不住,冰粒顺着缝隙钻进去,化成凉丝丝的水滴往脖子里淌。


    前方的路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主干道的路面被五千人的脚踩了九天,最前面几排走过去的时候还算平整,到后面就全烂了。


    积雪踩成泥浆,泥浆冻成冰碴,冰碴又被后面的人踩碎,变成一锅稀烂的褐色糊状物。


    步兵走在里面,每一脚拔出来都带着裤腿上冻硬的泥壳,嘎巴嘎巴地响。


    辎重车又陷了,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三次了。


    前两次陷在上午,一次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拖出来,第二次更久,因为拉车的马蹄也打滑。


    最后是从旁边的步兵队列里抽了二十个人过来,用肩膀顶着车厢才把轮子从烂泥坑里抬起来。


    就这样,整支队伍又停下来了。


    弗兰顿从马背上往后看去,五千人的队列拉成一条近两里长的灰黑色线条,蜿蜒在白色的原野上,前后望不到头。


    最前面的先头部队和最后面的殿军之间,传令兵骑马跑一个来回要小半个小时。


    日行军速度已经掉到三十五里,比他预估的最差情况还差。


    弗兰顿没催,因为催也没用。


    泥里拔车这种事不是喊两嗓子就能快的,他下马站在路边等着,风灌进斗篷的缝隙里,把里面仅存的那点体温也一并刮走了。


    午间休整的时候,海恩斯凑过来。


    参谋长的脸被冻得通红,鼻尖挂着一滴快结冰的清涕,他用手背蹭了一下,凑到弗兰顿的马旁。


    “公爵大人,科文领主那两百人出问题了。”


    “怎么了?”


    “昨晚掉队十七个,到现在一个都没回来。”


    弗兰顿的嘴角动了一下。


    掉队。


    这个词在行军条例里的意思是士兵因体力不支落在队伍后面,等恢复之后自行归队。


    但十七个人一起“掉队”一整夜没回来——那就不叫掉队,那t是逃兵!


    “还有一件事,”


    海恩斯继续往下说,“昨晚扎营的时候,博尔顿领和瑞奇领的人因为抢靠山坡的背风位置,推搡了一阵。


    两边都拔了刀,后来被我派人拦下的


    ,没出人命,但骂得很难听。”


    弗兰顿听完这些,只问了一个问题。


    “我们目前的粮食还剩多少?”


    海恩斯翻了一下手里的夹板。


    “沿途的补给都没达到原定标准,目前来看……还够吃半个月。”


    半个月。


    弗兰顿没回话,拉过缰绳,调转马头往队伍侧翼走。


    海恩斯还想说什么,看了看弗兰顿的背影,最终把话咽了回去。


    弗兰顿策马沿着队列慢慢走了一段。


    五千人的联军,说出去是个不小的数字,但真正摊开了看,就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旗帜稀稀拉拉地插在各领的队列前头,有几面已经被风扯烂了,边角翻飞着,布面上的纹章看不清了也没人去换。


    步兵的行军间距忽宽忽窄,前面走快了后面就扯开一段空档,前面停下来后面就撞成一团。


    走了九天,队形越走越散,到现在已经不像一支军队,更像一条被踩烂的灰色绳子。


    拽一头动一截,松手就瘫在泥里不走了。


    路边的雪堆上坐着一个年轻士兵。


    弗兰顿放慢马步,低头看了一眼。


    那个兵把左脚的靴子脱了,正靠着火堆,拿手搓自己的脚趾。


    脚趾是紫黑色的,关节处的皮肤已经皲裂,裂口里渗着血水,被冷风一吹就凝在表面,变成一层暗红色的薄壳。


    这支军队没有丝毫的凝聚力——从出格林尼沃城门那天起就没有。


    五千人来自十几个不同的附庸领,领主之间有的不合、有的有旧怨、有的根本互不认识。


    他们集结在这面旗下,不是因为忠诚,也不是因为信念,纯粹是因为弗兰顿&183;克兰是北境大公。


    他发了集结令,这是附庸对上级的义务,不来的后果他们承担不起。


    但仅此而已,没有人真心想打这一仗。


    科文领主的两百人已经开始跑了,博尔顿和瑞奇的人在抢避风位,其余领主各自的亲卫扎营永远和主力隔着一段距离,夜里锁帐篷拉帘子,哨位只看自家的人。


    弗兰顿带着这帮人去打仗。


    打谁?打一个他亲手流放出去的侄子。


    一个不到一年前还只有一座破败城堡和几百号贫民的边境男爵。


    他当初下达流放命令的时候,以为这辈子不会再听到这个名字。


    结果呢?


    塔伦带了


    三千人去,全军覆没。


    派出去的探子,没了一批又一批。


    连他花重金请的猎犬——也没有回信,要么死了,要么拿钱跑了。


    他这个北境大公,居然被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逼到了亲征的地步。


    黄昏的时候,后方传来马蹄声。


    弗兰顿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这几天他已经听惯了这种蹄声节奏——不快不慢,不紧不急,带着一种从容的傲慢,和整支联军的拖沓萎靡格格不入。


    格伦勒马停在弗兰顿身侧,身上的半甲还是一尘不染的,斗篷上连褶皱都整整齐齐。


    这人在后方跟了九天,不参与行军,不分担补给,来的时候永远骑着喂饱了的好马,穿戴齐整,干干净净。


    “弗兰顿公爵,殿下命我转呈问候。”


    格伦从怀里取出一封对折的信笺递过来,语气客气得无可挑剔。


    弗兰顿接过来展开。


    信是赖斯写的,通篇在问候他行军辛苦、北境天气恶劣。


    最后一段以一种近乎关切的语气提到:倘若公爵在兵力调配或行军编排方面有任何需要,殿下愿意“亲自协助优化”。


    亲自协助优化。


    弗兰顿看完这句话的时候,攥信纸的手指紧了一下。


    这句话的意思翻译过来只有一个——你再走这么慢,我就接管你的指挥权了。


    他把信折好,塞进手套里。


    格伦在旁边等了一会儿。


    “公爵是否有回信?”


    “没有。”


    格伦点了一下头,拨转马头,不疾不徐地往后方驰去。


    马蹄在泥地上踏出一串整齐的印子,很快被身后涌上来的步兵们踩得稀烂。


    弗兰顿目送那匹马消失在暮色里。


    夜里扎了营,弗兰顿没有进帐篷,而是独自在营区里走。


    风很大。


    帐篷的帆布被吹得啪啪响,有几顶临时支的小帐已经歪了,支撑杆插不稳,被风推得在雪地上拖出几道印子。


    角落里有人在低声争吵,声音被风搅碎了听不真切。


    他走到营地最北面的岗哨。


    两个哨兵缩在一个用木板搭的半截风挡后面,手里的长矛靠在肩上,矛杆上裹了一层薄冰。


    看到弗兰顿过来,两个人连忙站直。


    弗兰顿没有和他们说话。


    他站在哨位旁边,朝北看了很久。


    前方什么也没有。夜色把雪原盖得严严实实,北风从那片黑暗里灌过来,夹着细碎的冰粒打在脸上。


    他站了大概有一刻钟,两个哨兵在身后交换了一个眼神,谁也没敢出声。


    这条路的尽头是血枫领。


    血枫领再往北就是冷杉领。


    半路上海恩斯追上来了,手里拿着一份潦草的手绘地图。


    “公爵大人,前方斥候回报,二十里外有一条谷道,地图上标注为铁磨谷。”


    海恩斯把地图摊在手掌上,借着旁边篝火的光指给弗兰顿看:


    “是到血枫领之前最后一段收窄路段,两侧山壁不高但通道窄,最宽的地方大概能并排走八匹马。”


    弗兰顿接过地图看了两眼。


    谷道不长,前后约七八里,但地形对大规模部队通行不算友好。


    “建议派先遣队提前去探一探路况,”


    海恩斯说,“地面情况、有没有落石风险,都得先摸清楚。”


    弗兰顿点了头。


    “原地休整,派两组斥候,一组走谷道,一组绕上面的山脊线。两组都回来后再继续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