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民国

作品:《我家简餐店通古代

    “这,这一次竟然准备了这么多的肉。”小虎从进门开始,眼珠子就没舍得从桌子上的那几个盘子上给挪开过。


    如花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过后好歹是把人给按着坐下了。


    “尽量吃,要是觉得不够我再去切。”周珉把手上端着的那两盘也给放下,不忘招呼大家动筷。


    今天特意多买了些,七个人十斤肉应当是够了的。


    眼瞧着大家面前的料碗都弄好了,却还是没一个人先动筷的,周珉也只得先拿起了筷子,“快吃吧,锅开了,可以下东西涮着吃了。”


    说着,她夹了筷子旁边拌好的凉菜。


    眼见周珉动了筷子,这会坐在桌子边的几个人总算也都开始跟着动筷了。


    吃火锅真的很容易增进感情,初时碰面还有些拘谨的大家,随着火锅里的底汤不断沸腾冒泡,一个个也逐渐慢慢放松了下来。


    涮菜的时候,时不时也随意闲聊几句。


    因此在一堆人里,满头苦吃的小虎就显得格外突出。


    好在到底还记着不是在自己家里吃饭,起码吃完了自己碗里的,这才伸筷子去夹其他的。


    只是火锅涮菜要煮的时间长短不一,于是摆在他跟前的那盘凉拌牛肉是最快见底的。


    眼见着弟弟手上拿着的筷子不停,如花先是轻轻咳了两声,但不知道是周遭的说话声太大,还是小虎确实没听到。


    只是轻咳根本没有作用,没办法,如花在桌底的脚挪了挪,用力碰了碰小虎的脚。


    可恨这个小家伙,以为只是不小心撞到了,顾自把脚往里收了收,依旧不为所动的模样倒是把如花给气笑了。


    也顾不上去管旁人怎么看了,直接凑到自家弟弟耳朵旁边,压低声音却又一字一顿,“你!吃!慢!一!点!”


    这个吃法,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平日里在家里怎么虐待他了呢!


    原本吃的正欢的小虎听到这句话后这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看了眼自己面前那两盘快空了的盘子,默默收回了伸出去的筷子。


    恰好被他身边坐着的李安水看到,“怎么了吗?”


    “没,没什么,”马上就要收回来的筷子朝向一转,从拌凉菜的盘里夹了朵木耳塞进嘴里,小虎一边嚼嚼嚼,一边小声解释道:“木耳解腻,好吃。”


    好在李安水并没觉得哪里奇怪,听他这么说,还以为他喜欢吃木耳,特意把放在自己跟前的拌凉菜又往小虎那边挪了挪,“这样更方便夹。”


    不好让别人的一片好心落空,小虎努力提起嘴角笑了笑,又夹了两筷子木耳放碗里,“谢谢。”


    “没事,喜欢你就多吃些,还有好多呢。”


    他不喜欢吃木耳,要不是它的盘子离肉片的那盘近——


    可这话现在也不好说,于是他也只能笑笑,专心拿筷子解决起了自己碗里的木耳。


    前两年的时候,因为刚刚和姐姐一起从舅舅家里搬了出来。


    虽然都有在外面工作,但家里每月的收入还要负担房租这样的大头支出,所以每日三餐吃的东西都是那种最为简单的餐食。


    最常吃的大部分是青菜豆腐豆芽这样的素菜,几个铜元就能买到一大捆,一日三顿的吃着,真要说饿……那确实是饿不着的。


    但长时间的吃素菜,小虎自己卖报的时候,都控制不住自己脚步的去往那些个肉摊或者卤肉店门口站。


    即便哪里来买报纸的人不多,但能站在那里多闻闻味道也是好的。


    好在后来姐姐自己也觉得不吃肉,出去外头出工的时候身体没力气。


    因此那时即便还没有正式踏入电影圈,但每周也会咬咬牙,多掏出几个铜元出来,或是买几只鸡蛋,或是狠狠心去买斤猪杂或是大棒骨的回来。


    有鸡蛋和加餐的那两天,肚子里多少也能有点油水,小虎晚上睡觉时也不会一个劲的做梦想着自己在吃肉了。


    后来姐姐终于站稳了脚跟,家里日子也越发变得好过,虽然还做不到日日都能吃上肉,但隔三差五的总也能吃上几回。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之前素的太狠,就算现在家里煮肉的次数已经变多了,但小虎还是总觉得吃不够。


    如果不是周老板提议大家一起聚餐——他还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还有一天是能够把肉当饭一样吃的。


    一时没收住,还好有姐姐在旁边提醒他。


    好不容易把碗里的那几块木耳吃完,耳朵忽然听到桌上的人像是谈论到了自己的事情。


    于是抬头,“啊?”


    傻乎乎的模样,逗笑了不少人。


    尤其是和他已经想相处过一段时间的周珉和徐守珍,没忍住捂嘴笑了两声。


    先前如花提过的那个搪瓷厂,周珉这回也托大百货的经理细细问过了,确实是个很靠谱的地方。


    里面不仅招收半工半读的学生,而且入学的人不用学费,每月还能再拿两块钱的津贴,出来后即便找不到工作也能直接被推荐去上工,比起那些个纱厂、火柴厂和印刷厂来说算是个不错的去处了。


    方爸的善医堂也在工区那一块,他对如花的想法表示了赞同。


    “手上有个一技之长,到哪里去都不会缺一口饭吃的。”就像方爸的医术一样。


    能够在中医药堂里面做一个主诊医生,每月的薪水虽然不及西医的高,但维持家庭正常开销也已经足够了。


    如花也同徐守珍感叹,“我也不指望小虎之后能发大财,只要能自己养活自己就很好了。”


    方岚在一旁听着三个人讨论如今的世道,以及要不要继续进学的想法,只觉得自己完全插不上嘴。


    只能和周珉碰了碰杯,转头同李安水说起了话,“先前每天晚上,多谢你时常来接我和妈妈回去。”


    “方小姐客气了,既然接了包车,那这些都是我的分内之事。”李安水见方岚端起了杯子,也举了举自己的杯子。


    桌上除了方爸面前放了酒,他们面前放着的都是周珉刚刚拿出来的果汁。


    味道很是奇特,比起外头卖的那种瓶装荷兰水还要好喝些。


    “我听妈妈说了,包车的价钱你特意算了我们便宜的,”这个价钱她后来也同其他车夫提起过,只不过听到的人各个都摆起了手,表示做不得。


    方岚这才知道当初接下了她们这单包车,李安水是特意算了便宜的。


    既然知道了,这一杯总该是要敬一下的。


    等到手上的这杯喝完,因为方才说话谈到了印刷厂,方岚再开口的时候也带了些唏嘘,“没想到昨天夜里出了这么大的事。”


    她这话一出,瞬间引来了几个人的附和,“对啊对啊!”,就连方才还在互相交谈的如花徐守珍他们都加入了进来。


    “可不是?好在是在半夜的时候,听说印刷厂那块都没什么人。”说完这句话后的徐守珍念起了‘阿弥陀佛’。


    如花还是格外唏嘘,“虽然人没出事,但不是听说还是烧掉了不少东西吗?”


    几个人说话听得周珉云里雾里的,她忽然想起了今天在外面看到的那些个灰色飘絮,赶忙开口询问,“怎么了?昨天晚上——是出什么事了吗?”


    李安水惊讶,“周老板昨天晚上没听到?”


    昨天晚上?


    周珉昨天晚上收拾完店铺就回去自己那边睡觉了,“我夜里睡得沉,什么都没听到。”


    白天又一直在忙着发册子的事情,她环顾了一圈大家,瞧见气氛忽然变得有些凝重,心里隐隐有了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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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猜想,“所以到底怎么了?”


    “这件事一句两句的说不清楚,”方岚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了一份叠好的报纸,直直的递到了周珉跟前,“要不还是周姐姐你自己看看吧。”


    不是方岚的那家报社,这份报纸的头版上还用加粗的特大字体印着‘特大号外’的字样。


    再往下看,周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等到一目十行的读完,她的面色也瞬间凝重了起来,“这是昨天晚上的事情?”


    虽然之前就知道这个年代不算太平,周珉晚上开店的时候,夜里时不时也会响起防空警报,一阵阵的就像是汽笛一样的声音。


    但每每响完以后毫无动静,时间长了,她也只当是像是日常防灾演练一样的存在。


    哪里能想到,这飞机上的炸\弹,说扔下来就扔下来了。


    “好在是半夜,被冲击到的几个印刷厂也好,那编译所和仓库也好,听说内里的人都走空了,倒是暂时还没发现什么遇难者。”徐守珍看周珉的脸都白了,赶紧开口安抚了两句。


    如花也叹息一声,“听说一直烧到快早上八九点的时候才停下来……里面全都烧空了。”


    这纸灰都落了一天,刚刚过来的路上还看到有些在飘着呢。


    听着这话,周珉没忍住再翻了翻手上的报纸,发现除了头版号外的消息外,后面几页甚至还有大片大片的广告,广告内容除了各种从西洋那边过来的舶来品外,还在打高端人士喜欢的咖啡广告。


    没有更多的信息了……那她白天看到的那些飘在半空里的东西,原来都是被风扬起的纸灰?


    ‘这里,马上就要乱起来了。’


    意识到这个信息后的周珉拿着报纸的手渐渐攥紧,只身边坐着的方岚还在继续感慨,“还好周姐姐你马上就要出去了,想来如今还是外面要更安全些的。”


    她的话语中没有羡慕和嫉妒,满满的都是庆幸。


    只是听着这样的话,周珉忽然觉得自己眼眶有点发烫,心也被堵的说不出话来了。


    先前虽然看到过不少关于这个时期的书和纪录片,但真等意识到这里面一个个被罗列出来的数字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后,就很难……很难不想要为他们再做些什么。


    可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她还能再做些什么呢。


    这一顿饭,原本是为了告别才弄的聚餐,但吃到后半段的时候,反倒有些食不知味了。


    好在小虎年纪小,虽然听姐姐的话收敛了些,但慢条斯理吃饭的情形下人就没有受到影响,端上来的那些菜基本上都空盘了。


    时间有点晚了,大家三三两两的准备出门,落在队伍后面的方岚两只手仍旧紧紧抱着周珉的胳膊,想要明天早上去送送她。


    “周姐姐,你这次出去,是坐船?还是坐飞机啊?”


    “我能去送送你吗?”大大的眼睛里满满的渴望,“我还没有看过飞机长什么样子呢。”


    听到这句话的周珉彻底没忍住,伸手轻轻抱了抱身前的姑娘,“真的不用送我。”依依不舍的松开手,把自己手上带着的东西摘了下来,“这个戒指,我之后就没有用了,还是留给你吧。”


    是先前用来哄骗陈三爷用的那个莫桑钻戒指。


    这个时候莫桑钻还没出来,鉴定的手法也没有后来那么的专业和齐全,钻石的价格比起黄金要更昂贵。


    更何况周珉手上带着的这一枚,当初是为了足够耀眼才选的两克拉。


    除了买的这一枚戒指,还有一对同样款式的耳钉。


    周珉把两只耳钉拆开,一个给了如花,一个给了李安水。


    这时候,有钱傍身总是要不一样些的。


    “大家……都要好好的啊。”